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一部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总局”(财税[2013] 37号),保护企业税征收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成功实施相关公告如下集合管理问题的改革:
,对使用纳税人发票的
从营区(A)改为从实施之日起,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商品内河运输统一发票增加飞行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服务,货物运输(以下简称专业货运票)和普通发票;提供比增值税应税项目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等货物运输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货运服务接受者获得特价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填写“货物运输代开的发票缴纳增值税纳税申报”(附件1)。和开放的货运特别表决按照代表的有关规定开专用发票的实施。
(二)规定的港口码头服务,客运车站货运服务,搬运服务,一般纳税人的客运服务,您可以选择使用固定的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这是用来作为第四联联普通发票,购买和支付五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为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普通发票,这是用来作为第四联联采购及付款。
之前并提供出具应税劳务营业税和营业税的发票后,增值税的变化(四)纳税人在试点实施的区域,如暂停服务,津贴和其他情况帐单不正确,发票的发生过时,不能符合条件的,应该是2014年3月31日原税务机关核发营业税信用票据的,不得出具的发票和红色的红色货运特价票。重新开具发票的,应该是2014年3月31日核发营业税发票的原税务机关不得出具的发票或发货特价票。
二,关于税收制度的问题
从营地(A)改变为增加本地区的实际试点其他增值服务对外提供货物运输;施日期,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货运专门下发票,货物运输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特价机票税制度)税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
(二)自2013年8月1日,从事机动车辆一般纳税人(除旧机动车)汽车的零售销售出具统一发票,应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机动车税务发票控制系统)。
使用专用设备为金盘和税收盘(C)试点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使用纳税人购买发票应当使用金税发票光盘,光盘税,送税收复印件;货运特价机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设备的税收光盘,并返回光盘,光盘纳税人应使用税发票,购买使用税光盘发票,送税的副本。
货运特价机票税制度,设备管理,按照现行的防伪税控系统的有关规定。省税务机关可以使现有的相关文书的适当调整。
(四)北京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因为2012年9月1日金盘或光盘税出具普通发票,使用税光盘购买发票,送税措施副本继续。
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问题批准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以保持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发行的特价机票销售总额可能达不到上限,单件或货运发票。
由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县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当最高开票限额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最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2)。接受纳税人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适用范围和现场检查的方法是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和销售的批准,纳税人需要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
关于运费问题发出四,特价机票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使用特殊票应税货物运输服务,货运;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不要使用特殊的货运票。
(二)特殊货运票“的载体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货运特价票发行的一般纳税人信息; “实际受票方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的运输成本,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信息的实际负担; “和项目费用金额”栏在销售应税项目和货物运输服务不含增值税的细节填写; “总金额”一栏填不包括运输服务总营业税应税价值; “利率”一栏填写的增值税税率; “税收”一栏填写增值税按照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应税销售和货物运输服务产生的计算; “从价税合计(大写)(小写)”栏填写总销售额和增值税不含增值税;“机器ID”栏中填入货运特价机票税制税光盘号码。
(C),代开货运专用票的税务机关,机票税收制度只在左上角航运??自动打印出货特价机票“,打开”;和“速度”栏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 “税”按照应税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计算得出的增值税额填写货物运输服务; “备注”一栏填写完税证的数量;其他时候该列在(b)段中提到的内容相同。
(四)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停服务,折扣,结算的应纳税事后发货运特价票和发票坏扣除,我们无法验证发票外,其他情况下,并不能满足预留条件发票,需要开具红字货运专用检票,售票方或实际承运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在“红字货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附件3),形式和检查,由主管税务当局发出“红色货运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附件4,以下简称“通知”)。实际付款人的增值税税额,应暂时列“通知”,从进项税额转出,也没有扣除进项税额可以被包含在目前的税额,要进行专门的货运承运人签发的红色门票,和保留“通知”作为凭证。验证结果是“无法验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发票代码,证书”和购买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不匹配的数量,进项税额不包括在内,没有进项税额转出。运营商依靠税收制度航运特价机票物品出售全是负面的问题红字货运票“通知”。 “通知”通过该系统暂时颁布,但按照现行发票红字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他事项。
五,关于货运特价机票管理问题
(A)暂时成失控的货运特价机票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管理。
验证结果类型(二)货运特价票包括“认证相符”,“无法认证”,“认证不符”,“密文是错误的”和“重复认证”型(无失控发票类型),审核结果类型包括在“匹配”,“匹配”,“缺乏联盟”,“数字”,“属于作废”和“留”等类型。处理认证,按照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审计异常货运专用票。
(三)验证审核例外货运特别表决,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验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货物装卸按照专用发票实施的有关规定,特别表决的损失,托运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已被证明税单”(附件5)。
六,宣布从8月1日,“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修订国家税务总局使用预定的”2013实施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问题的营业税增值税改革试点的通知“(2011年税收公告第77号总局),”对北京税务等8个省市的税的征收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行政收集和管理问题“(财税公告编号2012的42总局)同时废止。